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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通姦罪之告訴期間有多長? 如何起算?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通姦罪之告訴期間有多長? 如何起算? 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:「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。」 這裡的「知悉」,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,也就是說,以得為告訴之人之「主觀認知」為標準,而且認知應該達到「確知」之程度,如果僅係懷疑他人有此犯罪行為,但未得確切之證實者,尚不得稱為知悉。 至於連續性、繼續性的犯罪,其告訴期間應自知悉犯人離婚最後一次行為或行為終了時起算,否則難免發生侵害行為尚未結束,但是告訴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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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配偶與人通姦,能否要求離婚?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配偶與人通姦,能否要求離婚? 法律規定配偶與人通姦,被害配偶得向法院請求離婚(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)。 因此,只要有通姦之具體事證,即可訴請法院判決離婚,惟離婚此際應注意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之規定,倘配偶對於通姦行為事前同意,事後寬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,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,不得請求離婚。 此外,夫妻若能協議,當然也可以協議離婚。夫離婚妻若能好聚好散,當然也可選擇以協議離婚之方式消滅婚姻關係,以節省訟累及勞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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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配偶與人通姦,被害之配偶能否請求損害賠償?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配偶與人通姦,被害之配偶能否請求損害賠償? 對此最高法院曾表示如下見解: 通姦之足以破壞夫妻間之共同生活,而非法律之所允許,此從公序良俗之觀點可得斷言,不問所侵害係何權利,對於配偶之他方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為。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,配偶應互助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,而夫妻互守誠實,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,故應解釋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,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,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,即外遇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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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與人發生一夜情,算通姦嗎?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與人發生一夜情,算通姦嗎? 通姦罪是在處罰有配偶與人通姦之行為,相姦人並不限於良家婦女,即使是娼妓,亦不阻卻構成要件的成立。所以配偶花錢嫖妓也構成通姦罪外遇。亦即通姦罪之成立與是否花錢無關。 但是值得特別注意的是,如果是和未滿十八歲之男女發生性關係,則可能觸犯-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二十二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 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,外遇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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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成立通姦罪一定要抓姦在床?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成立通姦罪一定要抓姦在床? 這個問題就像問殺人罪:是否一定要當場看到白刀子進,紅刀子出,有人死了才會成立?或是小偷當場被活逮才會成立竊盜罪一樣?當然不是。 因為前述情形都是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,即時發覺之現行犯(依刑事訴訟法),然而絕大部分犯罪往往都是在事後才被發覺,但我們不能因此說它就不是犯罪,問題是如何去認定的問題。 所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:外遇「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,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。」這裡的證據係指證據能力,也就是證據資格。要取得「證據能力」須經過嚴格的證明程序,包括法定證據方法(被告、證人、文書、鑑定、勘驗)和法定調查程序,刑事訴訟法對此訂有詳細的規定。於具備證據能力後則有所謂證明力的問題,法律對此採自由心證原則,即關於如何評價證據之證據價值(證明力)的原則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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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捉姦的定義是什麼? 怎樣才算妨礙家庭?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捉姦的定義是什麼? 怎樣才算妨礙家庭? 通姦的定義是與有婚姻者的人有性行為,也就是說要男女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,才構成通姦。而與人通姦的配偶之另ㄧ方可進行抓姦。 捉姦是證據的問題,你要讓法官相信被告兩人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。 所以捉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者是有證人看到兩個人正在從事性行為,或者有錄影也可以(但是礙於證據取得是否有妨礙秘密罪嫌,可採用有錄影不錄音的方式),加上捉姦時有照片或者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沒穿衣服也可以,反正就是要讓法官確信兩人之間確有發生性關係就可以了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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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離婚探兒受阻,可請法院定時程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離婚探兒受阻,可請法院定時程 夫妻已協議離婚,男方同意女方每月探視小孩一 次,未明定時間,但女方要求探視時男方總是沒空,導致女方遲遲無法看到小孩。請問是否能要求更改小孩探視權?另外,夫妻在婚姻中購置一不動產及車子,離婚時因男方家人要求女方必須放棄所有東西,當下被逼急了,即使是不合理的條件也都簽了。因今年才離婚,是否能要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? 律師答: 依照《民法》第1055條規定,離婚夫妻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,可依雙方協議自行訂立,因此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、探視時間與方式等都屬於協議範圍。女方若認男方未按協議給予正常探視的機會,可向法院請求探視小孩,法院會依職權酌定女方與離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的方式及時間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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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離婚獲贍養費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離婚獲贍養費 身價數億元的高雄李姓大地主,被妻子指控結婚30年至少劈腿6名女子,法院判准離婚且先生須支付妻子贍養費5200萬餘元。高雄市國稅局昨天表示,這筆贍養費屬於扶養義務的外遇延伸,可享免贈與稅優惠。 高雄市國稅局說明,夫妻協議離婚或法院判決離婚一方應給付另一方的財產,性質上屬於扶養義務的延伸,並不是贈與稅課徵範圍,所以可以免徵贈與稅;不過,如果是離婚協議書記載以外的給付,且未能舉證屬於離婚當時約定給付,又是無償移轉時,就該課徵贈與稅。 國稅局官員舉例,有一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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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- 夫提離婚,妻無過失可索慰撫金?

離婚剖析 外遇剖析 免費諮詢網 夫提離婚,妻無過失可索慰撫金? 無助的女人問: 我是被公公家暴的媳婦,八年的家暴讓我罹患甲狀腺低下疾病。自取得家暴令後我就被趕出門,連回去看三歲女兒,公公都叫警察趕我走,鄰居也被公公警告不可幫我作證。我先生已對我提離婚訴訟,說我不孝辱罵父母,我先生每月薪水近八萬,但他以我有上班為由不給生活費,我不敢離婚,怕我以後什麼都沒有,我該怎麼辦? 律師答: 由於法院已核發保護令給妳,依《民法》第1052條規定,已構成離婚離婚事由可訴請裁判離婚,雖妳先生已先提離婚訴訟,但妳也可提離婚反訴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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